建設監理人員簡述高空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
在工程建設中有“五大傷害”,即高處墜落、觸電、物體打擊、機械傷害及坍塌。其中,高處墜落是常出現的多發性事故,且事故傷亡率較高。因此,在實際工程中,應根據以前發生的事故,綜合分析,及時“對癥下藥”,采取適當措施,以杜絕并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。今天建設監理人員為我們講解高空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。
1、施工問題: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因材質強度不夠,安裝不良,磨損老化,裝置失靈等問題導致墜落事故
2、人員問題:因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,安全知識缺乏,在施工活動中違章指揮,違章操作,違反勞動紀律;或因施工操作失誤,從而導致墜落事故。
3、環境問題:如因夏季高溫中暑而暈倒;因突遇大風、暴雨或冬季霜凍等打滑摔倒;或在照明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從事夜間懸空作業,從而導致墜落。
以上是建設監理人員講解的高空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,通過上述講解可以看出,發生事故的原因既有主觀因素,也存在客觀因素。因此,在工程建設工程中,應加強安全意識,避免因人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